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

電腦第三百零一頁

  警察道:「還有,請留下電話。」

 是以楊志信留下電話。

 接著,離開警局。

 楊志信打電話比楊志信的父親和周熟魚的父親。

 內容如下:

 楊志信道:「我剛才在警局出來。」

 楊志信的父親和周熟魚的父親道:「你報警?」

 楊志信道:「不是,一匹布咁長。」

 楊志信的父親和周熟魚的父親道:「請講。」

 楊志信把事告訴他們。

 接著,收線。

 四周找。

 找不了。

 沒有辦法,想到一點事,回家。

 回家,楊志信的母親道:「回來了?」

 楊志信道:「是的。」

 楊志信的母親道:「找到周熟魚?」

 楊志信道:「還未。」

 楊志信的母親道:「那,你回來是?」

 楊志信道:「我有事做。」

 楊志信的母親道:「有何事做?」

 楊志信道:「做尋人啟事。」

 是以楊志信坐在電腦前。

 打尋人啟事。

 寫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大概的體貌特徵、住址。

 接著,寫走失時候的穿着打扮、聯繫人是誰、找到了給多少酬金。

 再寫家人跟走失者的關係,為什麼這麼急於找到走失的人。

 寫完,加幅相。

 接著,就列印出來。

 列印了很多張。

 接著,離開家。

 張貼於交通要道或人群聚集處。

 不一會。

 手提電話響起。

 另一頭道:「你是不是找周熟魚?」

 楊志信道:「是的。」

 另一頭道:「她在嘴沙道快餐店。」

 楊志信道:「我現在就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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