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鄉證就來過期,一五年二月十四日過期。
所以,昨天在士多店吃完飯,就乘車到熊貓酒店。
是的,在士多店吃飯,是昨天的餸。
店內有米,可以洗米煮飯,蒸拿來的餸吃。
先蒸一碟餸,但不是菜,菜是等跳掣才蒸。
去到熊貓,打電話比我爸,他說和阿爺在彩龍飲茶。
是以,我就去彩龍,找一下才看到我爸和我爺。
我走到他們處,坐下,這時,我爸拿出一百元,叫我理單,但不記得怎樣,比一百元比我爺理單呢。
我跟我爸去辦證處,排隊上樓拿籌,由於一早預約,也一早填好表。
她說,要影相,相下有條碼,無奈下,要幫襯他們拍照呢,好似四十元。
等呀等,終等到我,我去,交齊文件。問我郵寄回鄉證定親自拿,寄要四十元,當然親自拿。
自己比五百元,找一百一十元。
完成,就跟我爸乘港鐵,去一站下車,行回我店。
去到,我就叫他整水喉,整了很晚呢。
如果有問題,就回應。
整回鄉證要去旅行嗎?
回覆刪除不,過期就要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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