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元肖道:「用不用我比我身分證你看?」
紫凝馨道:「好,拿來看。」
松元肖道:「好。」
侍應來到,道:「唔該五百二十元。」
松元肖拿出銀包,比五百二十元。
松元肖接著拿出身分證,道:「看,這是我的名。」
身分證上的名字正是松元肖。
松元肖道:「珍貝朱,走。」
珍貝朱道:「好。」
紫凝馨道:「不要走。」
松元肖道:「你再阻著,我報警。」
紫凝馨沒法,只好看他們離開。
到了明天。
紫凝馨看戀之天的部落格,即是珍貝朱的部落格。
如下:
我和初槐在家當餐廳用餐。
不一會,一個奇怪的女人進來,說她是初槐的女朋友。
我當然不信。
接著,我跟他離開。
我問他去那裡。
他說,跟他就行。
去到時鐘酒店樓下。
我說,去這做什麼?
他說,跟他進去就行。
接著,他開房。
他說,聖誕夜嘛,性誕夜。
接著,我們進行安全的那種行為。
紫凝馨看到這裡,就知道初槐騙色。
接著,一定騙財。
是以紫凝馨只好留下留言。
今次和你進行那種行為,明天會騙財,接著失蹤。
接著,紫凝馨用搜尋器搜松元肖。
有好多搜尋結果。
原來有好多同名同姓的人。
不過,其中一人的樣和她拍的相一樣。
一定是他。
是以她點入他的部落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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