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舍道:「我認得你,你是上個洪心菇的往宅的警察。」
警察道:「是的,所以我知道你是木舍。」
警察離開。
警署。
說洪大力。
警察道:「是誰先打交的?」
洪大力道:「是我叫人打架的。」
警察道:「我控告你唆擺罪。」
說洪細力。
警察道:「是誰先打交的?」
洪細力道:「是他打我的。」
警察道:「一隻手打不響。」
洪細力道:「難道你要我任人打?」
警察道:「正是,所以我告你保鑣傷人罪。」
過了幾天,法庭。
控方洪大力,辯方洪細力。
控方向洪細力道:「請問你是不是撕破最新遺囑的人?」
洪細力道:「是。」
控方道:「遺囑寫什麼?」
洪細力道:「寫所有遺產比我。」
洪大力道:「你說謊。」
法官朴槌,道:「比他說完。」
洪細力道:「就是這樣。」
控方道:「那,為何要撕破遺囑?」
洪細力道:「這。。。」
控方道:「其實,我方本來有三個證人。」
法官道:「三個?」
控方道:「是的,不過有二個找不到,找到一個。」
法官道:「傳。」
進來的正是木舍。
控方道:「木舍,份遺囑的受益人寫誰?你有沒有見過?」
木舍道:「見過,寫洪大力。」
控方道:「這就足以證明,為可洪細力撕破遺囑。」
洪細力道:「是的,遺產是我的。」
控方道:「你認你撕破?」
洪細力道:「是,我懷疑遺囑在不清醒時立的。」
控方道:「也不可以撕破。」
辯方道:「他撕了那遺囑,那遺囑是不是沒有效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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